开云kaiyun職業打假人正在經歷一場“變形記”。
江西武寧“00后”職業打假人鄭某因涉嫌敲詐勒索被警方指定居所監視居??;被稱為“職業打假第一人”的王海在今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前夕,多平臺賬號被禁止關注,至今仍未解封……今年以來,關于職業打假人群體的討論再度引發關注。
自1995年王海購買假“索尼耳機”并成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獲得雙倍賠償以來,“職業打假人”便出現在中國的消費舞臺上。30年來,隨著中國法律的不斷完善,以及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懲罰性賠償金額的提高,“職業打假人”的數量隨之大幅增長。
然而,作為市場秩序監管的“吹哨人”,近幾年來,“職業打假人”的角色逐漸開始異化,部分“職業打假人”的身份正朝著“職業索賠人”轉變,“打假”的范圍從假冒偽劣商品、虛假宣傳,延伸至標簽瑕疵,或者一些新型電商模式,他們專門購買、消費帶有輕微問題的商品,并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向商家高額索賠,甚至有“打假人”主動“釣魚”,制造問題商品。
在近一個月的調查中,《IT時報》記者發現,“職業索賠”正逐漸呈現出鏈條化的趨勢,有人專門以“帶教打假”為名賣課,課程金額高達數千元,有的“職業打假人”為達到索賠的目的,日均投訴近10次,執法人員間接成為其“打假工具”。
究竟是市場的“啄木鳥”?還是濫用規則的“碰瓷者”?巨大爭議背后,是不同地區的執法標準和尺度差異,以及急劇上升的執法成本。
“我們究竟需要怎樣的打假?”采訪中,商家和執法人員提出了同一個問題。
12000+,這是2021年下半年以來,“職業打假人”Z某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系統里的投訴次數,平均一天超過8次。
今年3月,Z某被上海市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為由移送警方調查的消息在諸多社交平臺開始流傳,《IT時報》記者從接近該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一位人士處證實了該消息。
Z某在美妝圈、代購圈頗有“知名度”,其主要關注的“打假”要素是代購化妝品的中文標簽和備案等信息。
為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根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和《化妝品標簽管理辦法》等規定,在中國上市銷售的化妝品必須有中文標簽。同時,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需取得進口特殊用途化妝品衛生許可批件,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需取得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憑證,未取得批件或備案憑證的進口化妝品不得在中國大陸市場上銷售。
不過,無論許可還是備案,申請人通常是進口化妝品生產或銷售的企業,對于以個人或個體工商戶為主要經營者的跨境代購而言,中文標簽和批文備案都很難獲得,代購店主往往也因此成為被Z某“打假”的主要群體。
多名曾被Z某“打假”的商家向記者還原了其“打假”的過程。
朵朵(化名)曾在電商平臺開了一家代購美妝的店鋪,被Z某舉報過兩次。她告訴記者,Z某通常采用批量“打假”的方式,是先找到某個單品,確定該商品沒有辦理進口批文,便在某平臺搜索這個單品,并全部下單,收貨后拍照和視頻,同一個投訴“抄送”給全國多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
“挺難辦的,店鋪已經關了?!绷硗鈨擅碳饮慃悾ɑ┖屠钇G(化名)的店鋪也被Z某“關照”過,在其確認收貨后以無備案信息和中文標簽為由直接申請退貨退款,并拍照投訴到其店鋪注冊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
“商品價格就幾元或者數十元,但Z某會反復投訴,一個是投訴店鋪,另一個是投訴執法人員工作瑕疵?!睅孜簧碳腋嬖V記者,當執法人員介入建議和解后,Z某并不會主動索要賠償的費用,而是由商家自己“開價”,“金額夠了,對方就提供收款賬號,不回就說明不夠多,最終賠償金額在數百元到上萬元之間”。
由于始終無法徹底解決代購國外化妝品的中文標簽和備案問題,最終,被數次“打假”的朵朵、麗麗、李艷選擇了閉店轉行。
據美妝時尚消費品產業服務平臺“儀美尚”的相關文章,一份據稱“自12315系統內導出”的文件顯示,2022年,Z某在上海地區使用過約37個淘寶賬號;而在2021年下半年啟用的全國市場監督管理局新系統內,Z某發起的舉報信息共有12000余條(不含行政復議和投訴),不少美妝店鋪因此被迫關店。
除了美妝圈,不少鹵菜、農產品、茶葉等散裝商品的經銷商亦有類似被“打假”的經歷。
文章開頭提到的鄭某主要在食品領域“打假”。據《紅星新聞》報道,他在多地以“標簽瑕疵”“過期食品”為由,發起大量投訴舉報、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據其中一份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政府2023年10月的行政復議決定書披露,全國12315平臺上,鄭某的投訴舉報有1367件次;僅在2023年8月18日至9月13日25天內,就提出投訴舉報30件次。
一名處理過鄭某行政復議案件的工作人員向《IT時報》記者透露,以鄭某為代表的“打假人”主要對標簽、營養成分表和商品碼進行“打假”,價格在幾元到十幾元之間,倘若商家選擇和解,一般也要支付數百元的費用。
J某是眾多土蜂蜜、茶葉商家口中的“打假人”,他?!按蚣佟毙碌辏等穑ɑ┍闶瞧渲幸粋€被“打假”的商家。
“我花了420元,退一賠十賠償4200元,這事就算了;不愿意賠償,就請政府機構介入。”毛康瑞家養殖蜜蜂已有多年,并在電商平臺上售賣自家的土蜂蜜,2024年10月,J某在其店內共下單3斤蜂蜜,收貨后以“三無”產品為由進行索賠。對此不認同的毛康瑞選擇關閉網店,和J某“死磕”。
但茶葉商李輝(化名)則無奈“妥協”了。2024年11月,他轉給J某3000元。2024年8月,初次通過電商平臺創業的李輝銷售老家正規工廠生產的茶葉,并申請了自有品牌,資質皆有,但首批產品標簽(含生產日期、生產許可證等信息)因定制流程尚未完成,處于待張貼狀態。新店上線首日,J某連續拍下3單,總金額約530元,沒有想太多的李輝很快發了貨,未曾想這是店鋪的首單,也是最后一筆生意。
“J某收貨后在后臺私信我,以‘未貼產品標簽’屬三無產品為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提出‘退一賠十’,要求退貨退款并賠償5000余元。”李輝一開始并沒有同意,然而,隨著J某持續向店鋪所在地的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最終,雙方以3000元達成協議,隨后李輝關掉了線上店鋪。
同樣因為標簽問題,2024年5月,河南一名茶商因一筆交易金額為500元的訂單被J某投訴,最終以近5000元的金額達成和解。
隨著《IT時報》記者調查的深入,加之從多位商家被“打假”的經歷來看,部分“職業打假人”已經不再局限于以產品質量問題進行索賠,而是利用商品包裝、商品標識、標簽、廣告宣傳語等非商品功能性、非實質性瑕疵實現自己的目的。
在小紅書等社交平臺,商家們自建群“聲討”打假人索賠行為的合理性,群聊人數在幾十人到數百人之間。據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統計,2023年共監測73萬件索賠投訴,其中以食品為由的“惡意投訴”有22萬件。
“打假的‘假’是商品或服務存在的實質性質量問題、安全隱患或欺詐行為,一般表現為貨不對板、售賣假貨,或者商家存在欺詐行為。”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分析,“職業打假人”的存在對制假售假者形成了一定的威懾力,促使商家更加重視產品質量和合法經營,減少了假冒偽劣商品的流通;并且他們為監管部門提供了線索,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監管部門人力、物力不足的問題。
然而,“當前部分人以‘打假’為名,行牟利之實,已經背離了打假初衷?!备督ū硎?。
“現在‘打假人’呈現出年輕化的趨勢,很多00后也進入這一行,目標轉向農村小商店?!鄙鲜鎏幚磉^鄭某行政復議案件的工作人員透露。
“職業打假人”(或“職業索賠人”)的隊伍正在快速擴大。來自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的數據顯示,2023年監測到的“職業索賠人”有2.4萬人。同時,在各種社交平臺上,記者發現,商家遇到的類似案例在近兩年也呈現快速上升的趨勢,其中一位商家遇到的“打假人”竟然只有15歲。
《IT時報》記者調查發現,“職業打假”正逐漸呈現出鏈條化、團隊化、網絡化的趨勢,一些“職業打假人”公開售賣課程,在“帶徒弟”和持續投訴索賠的過程中牟利。
“不用交幾千上萬的學費,打假維權資料,三無、非法添加、有毒有害……”進入一些交易平臺和社交平臺,維權“打假”和食品“打假”的課程一覽無余,價格在1.22元到數百元之間,售課者還在相關帖子下發布評論,進而引流?!禝T時報》記者購買了相關課程,并添加了其中兩位賣家的聯系方式。
“有啥好糾結的,我們這也是好事,打假總比售假好吧?!绷_連川(化名)自稱在網上教授“打假課程”已有十幾年時間,學員近千人,在他的話術里,學習“打假”是一筆掌握賺錢能力的投資,一份原價接近4000元的課程優惠后只要688元,“不用經歷風吹日曬,比打工強多了”。
“咱們要做的是賺錢?!痹谫u家林杰(化名)提供的各種案例介紹中,尋找商品的方式、店鋪詢問的話術以及投訴舉報書的模板,一目了然,“有的一單利潤在300元~500元左右,1單就能回本?!?/p>
林杰的課程有不同的收費標準:最便宜的是線上打假徒弟組(即以小組的形式授課),每位收費388元,“徒弟”們組成微信群,林杰在群內教授各個類目的打假思路、找貨的方式,以及投訴、協商和賠償的話術,服務“一條龍”;也可以直接帶徒弟實戰“打假”,線下帶教的價格為6888元,“師父”會帶著徒弟到線下商店“打假”,林杰稱之為“出貨”,也可以線上實時“帶人”,收費2888元。另一名自稱打假多年的吳澤(化名)則并不直接授課,而是表示可以提供具體商品讓徒弟去“打假”,“下車”(索賠成功)后的費用再五五分成。吳澤告訴記者,標簽問題是各個品類中最為“簡單”的,也是新人最容易入手的類目。
李輝一開始并不同意和“職業打假人”調解,直到當地執法人員介入,“執法人員說,我這種情況最多要罰20萬元,可我一單利潤只有30元左右,沒辦法只能認了”。
“相關法律法規一定要摸透?!眳菨傻倪@句話稱得上是所有“職業打假人”奉行的金句,而多投訴多舉報則是“職業打假人”的“必勝”策略,“有時候,我一天就要投訴十幾次,一個月能賺2萬~3萬元。”前述賣課程的林杰如是說。
隨著調查的深入,《IT時報》記者發現,“職業打假人”深諳國內各類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執法流程,而且選擇對象大多是中小商家,甚至個人賣家。當他們接到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的電話時,往往不知所措,也無法準確判斷自己店鋪的銷售行為是否違法違規。而且,盡管“職業打假人”只購買了一樣商品,但往往以整個店鋪的商品作為投訴案值,執法機關據此可能估算出天價罰款金額,為此商家往往只能選擇與投訴人協商解決。
“我們有時候也很憋屈,感覺自己成了被職業投訴舉報裹挾的‘工具人’?!币晃辉幚磉^Z某投訴案的某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坦言,如果被“打假”的商家不同意調解,這些“職業舉報人”便持續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而且還會以“為什么不立案”“為什么不告知”“執法監督不力”等理由進行復議訴訟,“執法人員為了避免自己被投訴,只能嚴格按照程序走。”如此一來,即使案件本身不存在問題,也增加了執法人員撰寫答復材料的精力成本。
“我們需要怎樣的打假?是‘膚淺’的標簽問題,還是真正的食藥安全問題?”前述上海地區的執法人員發問。這位執法人員表示,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重要職能原本是保護消費者權益,充當消費者和商家間的橋梁,解決消費糾紛,但現在每個月卻有很大一部分精力放在應對“職業打假人”的投訴上,而需解決的問題也大多是標簽、商品包裝、標識等非商品功能性實質性的瑕疵,“反而對那些對消費者危害更大的假冒偽劣案件,‘變相’減少了執法投入”。
然而,對于在法律層面如何認定“職業打假”的性質,在采訪中并未達成共識。這場爭議,甚至從30年前王海第一次“職業打假”開始,便從未停歇。只是隨著現在“職業打假”向“職業索賠”的變形,人們對答案的確定變得越發迫切。
北京中聞(杭州)律師事務所刑事律師朋禮松曾辦理過“知假打假”的相關案件,在他看來,從維護消費者權益、凈化市場環境、彌補市場監管人力不足等方面來說,“職業打假人”的存在具有正向意義。
但在前述參與鄭某行政復議的工作人員看來,他并不支持這種行為,他認為“職業打假”不該受法律保護。李輝和一名同樣被Z某“打假”的商家也直言:“打假應該由政府打,政府依法執法,我們認罰?!?/p>
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表示,盡管職業打假人在一定程度上扮演了市場秩序的“民間監督者”角色,然而,隨著職業打假活動的規?;a業化發展,部分職業打假人過度追求經濟利益,甚至出現“惡意投訴”“濫用復議訴訟權利”等現象,不僅引發了公眾對其動機與手段的質疑,也對行政與司法資源構成了嚴重挑戰。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成員鄧志松告訴《IT時報》記者,區分“依法行使懲罰性賠償權”與“濫用法律程序牟利”的核心在于:行為是否基于真實的消費需求、手段是否合法,以及是否超出合理維權的邊界。如果索賠行為以牟利為主要目的,短期內反復購買同類商品、批量格式化投訴舉報,或針對標簽瑕疵等非實質性質量問題高額索賠,均屬于濫用法律程序“惡意打假”的典型表現。
近兩年來,對于“惡意投訴”“知假買假”行為的規制越來越多。2024年1月5日,山東淄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依法處置職業索賠舉報行為暫行規定》,較為全面、清晰地列舉了14條“職業索賠人”行為特征,依法規定了不予立案、終止調解、共享職業索賠舉報信息等多部門綜合治理措施。同年全國兩會期間,三位兩會代表委員聯合呼吁遏制“職業索賠人”行為的議案提案登上了熱搜。
標簽問題的處理趨勢也在傾向于“免罰”。
今年1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市場監管行政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免罰清單(一)的通知》,其中便提到了標簽問題,比如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7718)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GB28050)規定的預包裝食品,在同時符合初次違法、屬于食品經營環節,能如實說明進貨來源等條件下,可以免予處罰。
時隔一個月,上海優化營商環境8.0行動方案發布,其中亦談到,各行業領域形成“無感監測”對象清單和“無事不擾”事項清單,對清單內的企業和事項原則上不主動開展現場檢查,只做觸發式檢查,此外,建立“黑名單”制度,有效遏制濫用舉報權利的職業索賠行為。
但在2024年8月22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仍明確指出,針對“知假買假”的案件,“在合理生活消費需要范圍內”支持懲罰性賠償請求。
“不少地方政府和司法機關開始結合本地實際,在地方規范性文件中引入定性、定量標準,采取舉措識別規制‘惡意打假’行為,避免行政、司法資源的浪費。但中央層面的法律、司法解釋、部門規章等仍以原則性規定為主,并未細化‘惡意打假’的認定標準。”在鄧志松看來,目前“惡意打假”也呈現出地區差異,如何有效識別、處理還處于探索階段,出臺全國統一的“惡意打假”認定標準可能為時尚早。
“理想中的‘職業打假人’應該扮演協助公權力機關監督、規范市場秩序的角色,通過揭露假冒偽劣產品和服務來促進市場的健康發展?!编囍舅烧J為,“職業打假人”的角色歸位既需要鐵腕治理,也需要柔性引導,公權力機關對于越界的“惡意打假”行為應當堅決打擊,斷絕濫用公共資源謀求個人私利之路,維護經營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外,對于通過合法、合理手段表達正當訴求,真正幫助打擊假冒偽劣商品、不良商家的“職業打假人”,應當依法依規予以一定的物質和精神獎勵,并引導其通過更加有效的渠道與有關部門合作。
朋禮松提議,可以利用大數據平臺或是內部行政監管系統的數據共享,對重點人員進行重點標注,或將其納入“負面名單”等方式,統一投訴舉報處理規范或程序,或明確受理門檻,避免在行政處理程序上拉長戰線、多點重復性應對。
2025年4月下旬,張家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其他六部門發布的《關于依法規范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處置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的暫行規定》中規定了“一般可以認定為不以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11種情景,其中包括了“對同類事項頻繁提起投訴,投訴內容顯著專業化、文本高度格式化的”“向同一經營者或者同行業經營者反復多次購買相同、相似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同時或者分別提起投訴的”等“職業索賠”的常見現象。
“Z某沒有被批捕。”4月中旬,《IT時報》獲悉,Z某案暫時告一段落。爭議還在繼續,但這條“職業打假路”或許將越來越難走。
排版/ 季嘉穎